6月25日,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将现行法律中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”从一节升格为专章,并明确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。自7月1日起,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,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;北京、江苏、广州、深圳等地已相继启动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法规。由此可见,我国垃圾分类正在纳入法治框架,并迈入“强制时代”。
垃圾围城,是困扰我国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。解决垃圾围城问题,首先必须做好垃圾分类,一方面实现垃圾资源化、减量化;另一方面,可以有效防止有害垃圾因不当处理,导致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。笔者认为,人人参与垃圾分类、人人都能正确进行垃圾分类,是突破城市垃圾困境的关键所在。但是,垃圾分类虽然推行多年,成效一直不明显。开展垃圾强制分类,并逐步实现全覆盖,具有现实紧迫性。
以北京为例,早在1957年就率先提出垃圾分类的理念,1996年推出了第一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。但时至今日,北京公众分类投放垃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,厨余垃圾正确投放率仅有两成。经过多年的宣传引导,为何没有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局面?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硬手段,只靠软约束很难让人自觉而为。
相反,强制手段的倒逼作用更为明显。比如,对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垃圾分类不规范的问题,清运人员多次指出并建议整改,但店家总是无动于衷,城管局采取责令限期整改、否则“拒运”的强制措施后,立马见效。而且,从日本、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来看,强制也是确保垃圾分类高效推进的有效手段。
笔者认为,在垃圾分类的工作上,强制推行与鼓励引导,应双管齐下,二者不可偏废。
此前国内垃圾分类鼓励引导效果不佳,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粗放、泛化也是原因之一,仅停留在一般口号上,做得不够细、不够实、不够精准。近年来,随着环境理念的普及,绝大多数公众都知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,也有参与垃圾分类的愿望,但究竟该怎么分、往哪放?在一项调查中,有一半人认为霉变香菇干是干垃圾,另一半人认为是湿垃圾。可见,不少人进行垃圾分类,还处于靠“猜”状态。因此,解决公众垃圾分类参与度不高、分类准确率低的问题,需要切实改进引导和鼓励方法,下绣花功夫,做贴心服务。
首先,制定统一的垃圾分类和投放方法,完善收集处理流程,并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而告之。当前,各地垃圾分类的标准不一致、回收箱形体与标识不同,公众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后便不知如何下手。要增强垃圾分类的准确率,必须降低分类投放难度,让垃圾分类简单易行。
其次,推出多种可供选择、方便参与的鼓励办法。比如,在超市、大卖场建立玻璃瓶等包装物、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系,将回收物折算成货款,公众可以在购物的同时顺路完成废弃物分类投放。再比如,江苏扬州、句容等地推出“互联网+垃圾分类”数据平台,市民可以利用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生活用品;广东东莞将回收的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,免费提供给公众养花等。
第三,加强宣传,让公众了解当前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,明白垃圾分类的好处,从而知晓自己做出的环保贡献,使之产生参与建设清洁文明城市的成就感、荣誉感。同时,还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交流活动,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,从而让垃圾分类变为每一个人的习惯和自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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